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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朋友家女儿上学在酒店摆酒请客,饭结束后去KTV唱歌,我在KTV没结束11点就走了,后来他们12点才结束的,有个人在回家路上掉河淹死了,这个人也是我朋友,我要承担责任吗

其他 2018-08-29 07:1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当天参与酒席和劝酒的人都需承担一点责任
  • 关于酒店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 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如果酒店存在过错是要承担过错程序相适应的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证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酒店具有安全保障义务。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
  • 参与劝酒的都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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