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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最近很沮丧,我刚刚下岗了,和公司解除了劳动关系,但是之前在入职时签订了竞业禁止条款,我想要问一下竞业限制条款生效的要件有哪些?因为我不知道我现在这个情况要不要遵守那个条款,我现在很郁闷,还望律师告知!

仲裁 2018-08-28 09: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竞业限制条款生效的要件有以下几点:(1)必须以书面的形式明确约定竞业限制义务的时间、限制的具体业务范围、地域范围以及补偿数额、支付方法等;(2)竞业限制的义务主体应当限制在接触、了解或掌握企业商业秘密人员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内;(3)用人单位必须给予员工合理的经济补偿。
  • 您好,根据您的问题,竞业限制条款生效的要件有以下几点:(1)必须以书面的形式明确约定竞业限制义务的时间、限制的具体业务范围、地域范围以及补偿数额、支付方法等;(2)竞业限制的义务主体应当限制在接触、了解或掌握企业商业秘密人员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内;(3)用人单位必须给予员工合理的经济补偿。
  • 您好,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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