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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事情是这样的,我朋友和他老公结婚三四年了然后他们现在想买一套房子,但是现在积蓄还不够,所以就请我朋友的父母帮忙出了首付钱,然后想问一下婚后买房父母出首付,房子应该算谁的呢?希望能解决我的问题,谢谢。

离婚 2020-10-07 07:37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婚后买房父母出首付,若无特别约定则算作是父母对夫妻共同的赠与,算作夫妻共同财产。最后要还贷的话,因为是婚后还贷,所以不论是夫妻哪一方还,都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明确约定是赠与其中一方则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最后要分割财产的话,婚后还贷的部分则由一方对另一方补偿还贷价款。
  •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
  •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此外,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买房,房子又登记在出资方名下,房屋产权归出资方所有。而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未登记一方可以主张要回用于还贷的共同财产。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第18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1、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共同还贷。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时,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对于偿还的贷款,如果夫妻对财产没有约定的,偿还贷款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不需要分割了。
  • 你好,具体要看房产证怎么写
  • 看出资登记情况
  • 你好!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房子是属于你朋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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