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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体户,自己交的社保可以补缴吗

其他 2019-04-06 07:0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可以的,具体和社保中心联系
  • 个体户买社保流程分两类:1、本地户籍没有单位的通过户籍所在地社保局办理,个人完全承担费用。自由职业者缴纳城保基数的上、下限,在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的300%和60%之间确定。有些地区在缴费基数和比例上可以有不同档次供选择,养老和医疗是必须缴纳的,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不缴纳。带上户口簿、身份证原复印件,小一寸彩照2张,和银行卡到社保局的办事大厅找到咨询说要办社保就行了2、外地户籍只能通过单位缴纳社保。也可以采取挂靠单位缴纳的名义,但原来应该单位和个人缴纳的费用就全由个人来承担,负担还是比较重的。
  •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   社保如何征缴,  1、养老保险费的征缴:用人单位按其缴费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20%);劳动者按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计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基金和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实行专户管理。  2、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不同行业的危险程度和工伤(含职业中毒)事故发生频率确定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用人单位分别按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缴纳。  3、失业保险费的征缴:本市按照工资总额的3%征缴失业保险费,其中企业缴纳2%,个人缴纳1%。农民合同制职工个人不缴费。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单位在工资中代扣缴。  4、医疗保险费的征缴:医疗保险费的征缴比例另行制定。  5、生育保险费的征缴:女职工生育保险费按各单位上年度全部在职职工年工资总额的0.7%缴纳。不实行工资总额管理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以社会人均工资为社会保险费征集基数。 
  • 可以的,具体和社保中心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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