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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来无事的时候我都会画一些插画,朋友们都觉得我画得不错,叫我去投稿。前几天我就挑了些自己满意的画投出去了,但是很快就被退回来了。我也没放在心上,但是昨天我发现我之前寄出的画稿在某本杂志上发表了,但是上面的作者名字并不是我。我想维权,去法院上诉,法院告诉我要复议前置,所以我想问一下知识产权诉讼复议前置是什么?会有什么流程?

其他 2019-05-29 10:3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你的问题,知识产权诉讼复议前置即是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的案件一般先选择向有关知识产权局复议,对复议的结果不服的再选择到法院上诉。具体流程就是你先把出版社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到知识产权局去进行复议,递交你的复议申请书。希望可以帮助你。
  • 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的基本概念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系新类型的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在2011年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时,才将“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作为一类案由正式写入规定。现行的知识产权法律中并没有关于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的专门规定。从性质来说,恶意诉讼的实质是一种对诉权的滥用。对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的概念可以界定为:行为人由于过错,无法律上和事实上的合法合理依据提起、进行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致使他人财产、人身受到损害的行为,或者出于某种不法目的,进行诉讼程序致人损害的行为,包括知识产权民事恶意诉讼和知识产权滥用诉讼程序。知识产权恶意诉讼怎么处理当事人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涉嫌侵犯其人身、财产权益的行为提起民事诉讼,并在诉讼过程中向法院申请证据、财产保全等措施系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即使在最终的判决中其诉讼请求未能得到法院的支持,亦不能轻易认为其诉讼行为在主观上存在恶意。专利恶意诉讼从权利的行使角度来说是对专利权的滥用,因此专利法往往也是规制专利恶意诉讼重要的制度资源。目前我国专利法对于专利权人的恶意诉讼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情况,规定了专利权宣告无效对于判决、调解书不具有溯及力的例外。对于判决、调解书发生效力后,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情形,亦针对恶意诉讼专利权人规定了一定程度的惩罚措施。综上所述,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的违法性并非在于提起诉讼本身,因为提起诉讼是当事人享有的基本权利,其违法性主要体现在诉讼的提起在客观上不存在任何可成立的基础,也即没有任何一个理性的诉讼当事人会认为该诉讼有成功的机会。
  •   这里所要解决的一是知识产权包含哪些权利类型,受保护的智力成果范围如何划定;二是确定保护范围的依据。  广义的知识产权从权利类型来说,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从保护对象上说则是作品、发明创造、商标等商业标识、未公开信息、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等各类知识产品、信息产品。狭义的知识产权是指由著作权(含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三个部分组成的传统知识产权,涉及的对象为作品、发明创造、商标。  划定广义知识产权范围的依据通常为国际公约,一个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一个是WTO《知识产权协议》,当前尤其应当注意WTO《知识产权协议》,广义的知识产权与该协议保护的知识产权完全一致。  最后,以WTO《知识产权协议》为据图示广义的知识产权范围:  知识产权、版权、工业产权、创造性成果权、著作权、邻接权(相关权利)专利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商业秘密权、识别性标记权、商标权、地理标记权。
  • 无需前置程序,直接向法院起诉就可以了。
  • 申请行政复议,然后再向法院起诉。
  • 您好!知识产权诉讼复议前置就是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的案件一般先选择向有关知识产权局复议,对复议的结果不服的再选择到法院上诉,具体流程就是你先把出版社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到知识产权局去进行复议,递交你的复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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