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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早上当事人家长陈述:5月1日晚上给女儿洗澡,女儿不给洗下身,说很痛。经追问,女儿说是在幼儿园午睡睡在她旁边的男孩子用手摸她引起的,女儿说她当时没有告诉老师。5月1日晚上,家长带女儿到医院看妇科,病历诊断:外阴红,处女膜完整。5月4日早上家长带女儿回课室,要求指出摸她的男孩,并用照相机拍了男孩的录像作为证据,其后到办公室讲述上事,并不经同意将整个讲述过程拍摄下来。园长立即带家长和孩子到医院复查,病历诊断:外因无红肿、分泌物少。家长认为此事件对女儿造成身心伤害,要求幼儿园作出说法和赔偿。今天,其家长又到园提出做经济赔偿事宜,并拒绝园方提议让当事男孩监护人和园方进行赔礼道歉的做法,但家长却以我园没有一人一张床为由,认为幼儿园存在设备设施问题,(在当地很多幼儿园都不具备一人一张睡床,甚至是省级幼儿园都没有),其后又以没有男女分开睡为由,认为我园存在管理问题,这些都是幼儿园过错,所以幼儿园应该予以经济上的赔偿,这两天每天都在找说法,并催促园方尽快给予答复并进行经济赔偿,所以,我们不知该如何去回答她。 迫切希望您能给我们法律帮助,谢谢!

调解 2009-05-09 21:0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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