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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想和我老公兑一个超市经营,但是需要49万,我俩手里没那么多钱,就想向双方父母借一些钱。我向我妈借了10万,给他打了一个欠条,我老公向我婆婆借了8万,打了一个借条。我想问一下借条与欠条的法律区别有什么?有效期是多久?

其他 2018-11-25 04:3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有借条的,可以通过以途径追讨债务:
    1.建议直接向借款人追讨,如果其拒不归还,可以到法院起诉处理。
    2.如果借款人已经明确表示将不归还或者推拖还款的,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处理
  • 对所写借条到还款期限超过两年就失去胜诉权,欠条的诉讼期限就是两年。《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向债权人还款。没有写明还款时间,诉讼时效是无期限的,诉讼时效最长为20年;自你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两年内提起诉讼,也就是还款时间计算两年。借条和欠条都属于债权凭证,它们的法律效力没有高低之分。欠款人出具欠条时,权利人就已经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从出具欠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权利人应当在欠款人出具欠条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借条是借款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两年。超过两年,债权人的债权将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丧失在诉讼中的胜诉权。
  • 一、尽量先找债务人协商,使其主动还款。
    二、若债务人并不还款或者一直拖延,则可以考虑起诉。我国法律保护民间合法借贷关系,对于欠债人不按约定偿还的,债权人可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向法院起诉的过程中,要明确债务人的住址以及借款的证据等,再向法院提起诉讼。
      
  •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在于: 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 欠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约定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 也就是说,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 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借条的效力最长可达20年。
  • 您好, 1、概念不同 借条是借款人与出借人在没有经济往来的情况下,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并给出借人书写的书面凭证。欠条是双方有经济往来的情况下,债权人与债务人经过结算后,债务人因当时无法给付或清偿而给债权人书写的书面凭证。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2、形成原因不同 借条是因借款而产生的,其形成原因只能基于这一特定的法律事实。欠条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只要能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债都能产生欠条,如合同之债,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等等,其形成是因债尚未清偿。 3、案由的认定不同 当借条持有人向法院起诉时,立案的案由应当是民间借贷纠纷。如果欠条持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则应当具体审查案情,查清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具体分析是何种债务关系,然后才宜认定案由。 4、诉讼时效不同 对于约定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其诉讼时效相同,均是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两年。对于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则因其自身性质不同而区别甚大。对于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诉讼时效自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日起两年,但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丧失胜诉权。对于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因其债权债务关系已经结算,诉讼时效则自该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在该两年内债权人不主张权利的,则丧失胜诉权。借条和欠条均适用诉讼时效关于中止和中断的规定。 5、举证责任不同 在诉讼中,因为借条是证明借款关系的书面凭证,借条持有人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事实,法官即可以此作出裁决;而欠条作为一种结算凭证因其来源较为复杂,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若对方不予认可,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过程,并提供欠条形成的合法性依据,否则法院很可能不予支持其诉讼请求,如因欠赌资形成的欠条因违反法律规定而不能成为权利主体主张权利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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