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以前注册的公司需要注销,股东不到场可以吗

其他 2019-09-19 08: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 一般办理注销需要在股东会上经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殊规定,表决权一般就是股东的出资比例,如果现在的两家股东的出资比例在三分之二以上,则可以按照公司章程中的规定程序召开股东大会,并通过注销的股东会决议文件。如果没有达到这个比例,就很遗憾了,只能找到另外一个股东。
  •   公司注册流程如下:  一、名称核定:  1、注册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分公司负责人照片两张;  4、联系电话;  5、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6、主要经营范围;  二、工商登记注册:  1、申请报告:公司董事长或分公司负责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公章);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公司章程及设立分公司的文件、董事会决议(全体董事签名)或股东会决议;  5、分公司负责人照片(四张)、身份证原件  6、场地使用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有的工商局要现场踏勘);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7、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三、办理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四、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