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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咨询房产继承分割的问题。最近家里温州鹿城水心老房子拆迁,这个老房子是我父亲在的时候,从爷爷那里分得。父亲有三兄弟,我父亲老大分得老房子,二三叔分得后来新盖的房子。老房子的样式是传统的三间房,左右各一间,中间有中堂,楼梯。这个三间由我父亲和堂叔共有。现在的问题是房子要拆迁,我三叔出来说,老房子的中堂,他也有股份,理由是有出入。说大概是12平米的三分一,4个平米。请问,按产权法,我爸几个兄弟对老房子的中堂还有权益吗?二,去年,我母亲,年纪73了,在家里几个叔叔姑姑的劝说下,未经我们子女同意,把四个平米,让给了我三叔,签了协议。我认为此房子归我父亲所有,父亲过世,我们子女有继承权,此房子相关权益应当经过我们子女同意签字才可生效,请问,此协议可以撤销吗?还是属于无效协议。如能回复,万分感谢!

其他 2018-11-12 04:4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1、没有权益。2、需要看具体协议和其他情况才能分析。
  • 若没有立下遗嘱的情况下,就只能按照我国的遗产法进行财产(房子)分配。遗产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 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 离婚时双方可以对于共同财产协商后进行分割。如果夫妻双方不能达成共识的,可通过法院诉讼方式解决。因此,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房产的产权问题达成协议,一方取得产权,另一方获得相应的变价或者折价补偿的,可以直接在离婚协议中写明,如果不能则通过法院判决的方式确定。
  • 具体需要看协议如何约定的。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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