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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买卖定金协议,打了一个收条,只有收条人名字,无手印和章,请问生效吗?

其他 2018-10-19 16:3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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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买卖合同内容不能达成一致引起纠纷,付了定金以后,双方对定金合同以外的其他内容不能达成一致,而这些内容与履行合同有密切的关系,这时买方就可以要求解除定金合同,而卖方就应该返还定金,但并不是双倍赔偿。
  • 二手房买方支付了定金之后,有可能会由于一些原因而无法履行定金合同,因而产生违约行为,而卖方也有可能在接受定金之后,发现房屋价格上涨而不愿意再出售房屋而产生违约行为。这时,如果是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那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是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那就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二手房买卖双方当事人确定了定金条款和数额后,定金合同并不是立即就能生效的,因为合同生效时间是以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时间为准的,而在这期间就很容易出现纠纷。这种情况一旦发生,就算买方不支付定金,定金合同也不能够强制执行,并且买方可以不因定金合同的不生效而产生缔约过失责任。
  • 您好,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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