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未婚有一小孩,户口跟我,原户口有我妈,弟弟(已婚),请问我可以分户吗?

离婚 2018-11-14 14: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咨询户籍部门。
  • 遗产一定是要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才能开始继承的。至于你能否继承你父母生前的遗产,要视情况定。只要你没有违反继承法相关的规定,以及他们没有在立遗嘱的时候反对你继承,你即可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你是否是他们的孩子,不是一本户口本能证明的。公安户籍部门、档案所在地等都可以证明。继承遗产中,如果涉及到不动产需要子女证明的话,可以到你户口所在地、档案所在地开具证明。
  • 户口无论跟夫妻任何一方都不影响孩子的继承权,在法律上没有限制孩子户口必须随哪一方,全凭自己权衡利弊决定。继承遗产和户籍没有关系,比如你是外国户籍,一样可以继承你父母在中国的遗产。
  •   先分房产再分户。公民分户的标准是一家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 分别立户。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