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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朋友,他的爸爸在前几年的时候,因为病重,所以立了一个遗嘱,爸爸意识也不清楚了在前段时间的时候已经过世了,还是这个遗嘱已经过了三年呢,所以他想要咨询一下律师,遗产继承过了两年是不是就不能继承了?谢谢

其他 2019-05-09 06:0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你的表述结合法律的相关规定,公民可以以立遗嘱的形式将自己的财产进行处置的权利,遗嘱继承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也可以是其他人。继承人对于继承权的纠纷,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内提起诉讼。一个形式正确内容完整的遗嘱,是在立遗嘱的人死亡时生效。所以你爷爷三年前立了遗嘱,是在他死后才具有执行力,你此时还能按照爷爷的遗嘱主张你的继承权,希望能对你有帮助,谢谢。
  • 1、法律上对遗嘱定义的界定为:“遗嘱是按法律规定,立遗嘱人对生产财产进行处理的承诺。立遗嘱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将自己的财产全部或一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或其它的人继承。这种法律行为属于单方法律行为,无须经他人同意,自遗嘱人死亡时起,遗嘱即开始生效。”2、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的遗嘱形式有五种,分别是: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其中最常见的是公证遗嘱和律师见证遗嘱,律师见证遗嘱属于代书遗嘱的一种。3、《继承法》第17条第3款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只要代书遗嘱符合法规,继承人是否到场,不决定也不影响遗嘱的内容和效力。
  • 我国的社会管理权力属于公权力,不属于私有权利,不属于继承权的范围,不能继承。我国继承法规定的是“为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而不对公权利进行继承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为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制定本法。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第四条 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 按照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嘱指定的这部分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即由遗嘱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 你好,遗嘱继承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在遗嘱生效以后,受益人可以随时去申请遗嘱公证,所以遗嘱就算是已经过去了三年,但是还是有效的。但是如果是遗赠的话,就有时间限制,受遗赠人要在遗赠生效以后的两个月内作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不然遗赠失效,失效的部分遗产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处理。
  • 你好,根据你的表述结合法律的相关规定,公民可以以立遗嘱的形式将自己的财产进行处置的权利,遗嘱继承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也可以是其他人。继承人对于继承权的纠纷,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内提起诉讼。一个形式正确内容完整的遗嘱,是在立遗嘱的人死亡时生效。所以你爷爷三年前立了遗嘱,是在他死后才具有执行力,你此时还能按照爷爷的遗嘱主张你的继承权,希望能对你有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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