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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年我在搬家的时候才发现,我有一个朋友有一张欠条,欠我钱已经好几年了,现在我才想起来这个事情,他一直也没把钱还给我,这个欠条放在书里面,我也没发现,我想请问一下,欠条诉讼时效过了的话,能不能够让他还钱了?

诉讼 2018-09-20 06:2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欠条的诉讼时效已过意味着你丧失了胜诉的权利,如果你到法院起诉的话。但是你可以去问问那位欠你钱的人愿不愿意把钱还给你,或者你可以想一下在诉讼时效期间,你有没有类似催告的行使自己权利的行为,如果有的话,诉讼时效就会中断,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的。
  • 你好,主张偿还的诉讼时效为3年,超过的一般视为放弃诉讼追偿的权利;诉讼时效因债务人承诺限期给付情况而延长(一般可以书面承诺和口头承诺录音为证据证实这事)。首先要写一份合格的起诉状,诉状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明确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工作单位等)、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其次,要提供主要证据的复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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