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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闯红灯与轿车相撞,摩托车车主受伤,轿车也有一定的损伤,请问摩托车车主用赔偿轿车车主的修理费吗?

其他 2018-09-27 10:05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看具体双方的责任比例,如果事故中你有责任的话需要赔偿
  • 根据交警定责结果和轿车发生损失情况确定
  • 两车相撞责任一样损失不一样,双方互相赔偿方式如下:
      1、交通事故赔偿先在交强险分项赔偿责任额度内全额赔偿对方损失,死亡伤残11万元、医疗费用1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
      2、交强险赔偿完毕后的不足部分再根据责任划分双方平分;
      3、不足部分对方财产和人员损失由商业三责险承担;
      4、不足部分属于已方承担责任的车辆损失由商业车损险承担;
      5、不足部分属于己方责任的人员受伤损失由商业车上人员险承担;
      6、未购买商业保险的,交强险赔偿以外的不足部分由自己承担。
  • 发生交通事故,先报警,由交警划分责任,对方全责的,对方的损失自负,己方的损失全部由对方承担。根据人身和财产损失的实际可以请求以下赔偿:
      财产损害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等一切相关费用。起诉时,将直接责任人和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 1.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可以就赔偿问题协商解决,有争议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被侵权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
      《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十九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以事故认定书的责任比例来赔偿
  • 你好,需要看具体双方的责任比例,如果事故中你有责任的话需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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