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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通过XX快递寄了一箱衣物,以及一个价值540的坐垫,现在他们说箱子被弄湿了,破损,里面东西湿了,没有保价,签收人和寄件人都是本人,我应该如何维权?现在是签收处理还是不签收退回再处理?

消费者维权 2018-09-26 10:5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新版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损毁,快递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应按照交付或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在这个过程中,快递丢失物品的价值是多少,应由消费者举证,证明其实际价值。发生快递丢失或损毁,应及时与快递企业取得联系并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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