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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他被刑事拘留了,因为她好像是在一个赌场里面赌钱,然后赌钱赌输了,还打了那个赌场里面的人,所以现在好像是厨房的赌博罪以及故意伤害罪,请问一下,他现在已经被拘留了37天了,我想请问一下刑事拘留37天从哪天算呢?

刑事辩护 2018-09-25 19:5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刑事拘留最长是三十七天,如果在这个期间不逮捕的,那么公安机关应当放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
  • 你好,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刑拘最长期限是37天,不是指37个工作日 刑事拘留时间是连续计算的,包括节假日,最长可以拘留37天。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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