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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家庭成员共有还是户主所有

其他 2019-06-16 10:3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属于家庭成员共有的。
    【追问】城中村改造:将我们的宅基地占了:赔付是以宅基地为标准的:所得的拆迁款:和安置房是不是归家庭成员共有:谢谢
  • 您好,建议协商解决。
  • 属于家庭成员共有的
    【追问】城中村改造将我们家的宅基占了:赔的拆迁款:房子:都在户主名下:她认为是她的:这是不对的吧:
  •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宅基地申请不予批准(一)宅基地面积已达到本规定的标准再申请新宅基地的,但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的除外; (二)出租、出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筑物(缺房户合理调剂的除外),或者将住宅改作他用,再申请宅基地的; (三)以所有家庭成员作为一户申请宅基地并被批准后,不具备分户条件或不合理分户申请宅基地的; (四)子女已立户且符合立户条件,其父母再单独申请宅基地的; (五)拟实施旧村改造的区块或实施规划撤并的自然村,在原宅基地上建住宅的; (六)对不需要居住的住房不拆除、所占宅基地不交回村集体的; (七)违法建房未依法处理结案的; (八)其他不符合申请建房条件的。
  • 1、宅基地只能在本集体组织成员之内转让,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的行为无效。 2、宅基地是不可以继承的,只有宅基地建成了房子才能继承,继承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直接到当地的土管所去办理。 3、农村宅基地按照规定是一户一宅,只要办理了合法手续的就会有补偿,具体标准要看当地的征地政策。
  •   关于农村宅基地,涉及的法律规定有:《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由于是村民基于其身份而无偿取得的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是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所以,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转,卖给非本村人的属于无效的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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