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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士在2008八月份和对象共同出资买了一套住房。首付7万元。贷款6万元。之前一直没有婚姻登记。2008年7月份刚登记。八月份买房。现男方因意外去世,此房贷款还差4.7万结清。夫妻存续期间有两个孩子。都十岁左右。此房当初买时是以男方的姓名购买的。。也是婚后登记完。现在男方已经去世。房产证还在银行做抵押。贷款结清后方可取。前提是需要男方父母的公正。死亡证明等文件。。请问:此房的继承顺序是怎样的。男方父母是否有权干涉此房的更名问题。。女方可否得到此房屋权证。更名到女方名下。男方父母是否也有权得到此房屋价值的一部分。。谢谢了。

其他 2011-09-13 06:5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房屋为夫妻共有,房贷为夫妻共同债务,男方去世的,一半房屋及一半债务归男方。 2、男方无遗嘱的,男方的房屋由配偶、父母、子女继承,不能协商的一般按人数平分。 获得遗产的继承人在其继承范围内承担男方的债务。 3、因此,女方要更名的,需要公婆、子女的同意,并给予他们折价款。
  • 房屋减去贷款后的一半,是男方的个人财产,由其妻、两子、父、母五人均分。
  • 减去贷款后的一半,是男方的个人财产,由其妻、两子、父、母五人均分
  • 妻子,男方父母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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