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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做不走了,转租给别人了。可是我工龄有10多年了,新公司叫我们重新签合同,放弃工龄,不然工资就和以前一样。新公司的工资高点,同工不同酬。请问我这工龄可以要求赔偿吗?

其他 2018-10-08 09:4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龄、民族、区域等差别,只要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就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同工同酬体现着两个价值取向:确保贯彻按劳分配这个大原则,即付出了同等的劳动应得到同等的劳动报酬。所以,等具体的处罚规定出来了在讨论是否合法比较合适。
  • 1、您好,您与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双方之间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该条规定包含两层含义,首先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其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能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3、本案中,事业单位与您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工资五千元,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事业单位已经按劳动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因此事业单位并不存在违法之处。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从该条规定可以看出,同工同酬应当在约定劳动报酬不明确且没有集体合同或集体合同未规定工资的情况下,才适用的。本案并不适用。5、综上,您要求补偿同工同酬的工资差额的请求,很难得到支持。
  • 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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