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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是退休老干部,子女有两个,叔叔和我爸爸。爷爷从小特别疼爱我,大学毕业后我事业发展的不错,于是就接爷爷过来住,直到上个月爷爷去世。爷爷走之前立下遗嘱,说把他名下的房子留个我。结果在我忙着爷爷的后事时候,叔叔竟然把爷爷的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我要起诉叔叔,请问继承案件管辖法院是怎么确定的?

其他 2018-09-30 15:2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管辖规定:(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 你好。对于继承案件,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继承遗产的民事官司,当事人要到被继承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或到主要遗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这是法律规定的专属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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