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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教一个问题.我在一家私人公司(会计事务所)工作,今年5月4日才去上班,口头约定属于试用期. 我的问题是:由于工作量很大而且不能准时下班, 如果老板不满意我的工作,提出解除关系时,老板是否需要支付我工作日的工资?如果不支付怎么办?

其他 2009-05-09 09:5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首先需要保留你在公司的工作了的证据~比如工作证,工作资料(带有自己签字和单位有效印章、日期等)如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可以申请仲裁。但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如没有签订,从第二个月起可在仲裁时要求双倍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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