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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买的单位房改房,有了部分产权,原来是本人住的福利房,婚后才办理了产权证(增加了对方工龄折扣和其部分资金),现取得的房产证是有夫妻双方的名字,现提出离婚,请问这套房算不算个人婚前财产?能否告诉法律依据,十分谢谢。

离婚 2009-05-11 10:3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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