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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国家政府土地权属:一九九二年国家新规徹乡并镇以后闲置的乡政府只作为一个村委驻地,一九九九年我因计划生育无房而租凭入住一半,另一半属村委居住,2006年由镇政府转卖给我作为長期居住,当时没办理相关土地转让手续(土地使用权证)只有一份转让协议,现在我需要办理该宗地段手续,请问该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还是国有土地使用证?麻烦法律快车帮助详细解答为谢!

其他 2018-10-09 10:3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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