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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朋友,他有一些土地,但是由于他常年是在外地工作,没有回老家管过这片土地,所以他打算要把这片土地挂牌出让了,他有一些问题想要咨询一下律师,在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中法人申请是指什么?希望律师能够解答

其他 2018-10-05 07:2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属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的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性质   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三条规定,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除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外,方可采取协议方式。   以下六类土地必须纳入招标拍卖挂牌范围:   供应经营性用地以及有竞争要求的工业用地;其他土地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出让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依法应当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其他情形。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在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中法人申请是指在挂牌公告期内,交易所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咨询、接受申请、审查,竞买资料,竞买人的资格经认可后,交履约保证金,填写《竞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适用范围:(一)政府出让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和其他具有竞投性的项目用地;(二)原经划拨,因改变土地用途、使用条件等用于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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