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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单位上面有一个同事,之前他申请发明了一个专利,但是他是专利权人,可是这个专利明明是他的职务,作品,应该归属于我们单位,所以现在单位上面打算要去申请认定这个专利无效,请问一下申请认定专利无效的法律依据以及流程是怎样的呢?

其他 2018-10-10 15:0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法律依据包括: (1)专利的主题不符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定义(《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 (2)专利的主题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专利法》第五条); (3)专利的主题不属于能够授予专利权的范围(《专利法》第二十五条); (4)发明、实用新型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或者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5)说明书没有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 (6)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 (7)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不清楚、不简明或者缺少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8)修改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专利法》第三十三条); (9)属于重复授权(《专利法》第九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
  • 你好,申请专利无效流程和法律依据如下:(1)专利的主题不符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定义(《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2)专利的主题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专利法》第五条);(3)专利的主题不属于能够授予专利权的范围(《专利法》第二十五条);(4)发明、实用新型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或者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5)说明书没有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6)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7)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不清楚、不简明或者缺少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款);(8)修改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专利法》第三十三条);(9)属于重复授权(《专利法》第九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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