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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招聘的是电工,但实际情况是维修工。面试合格后录用并签订3年的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6个月。当5个月过去,被公司人事主管告知员工试用不合格并给予辞退!请教是否可以维权?

仲裁 2018-10-11 16:2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可以维权,试用期最多只能定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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