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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前夫结婚七年,有一个四岁的儿子,一个七岁的女儿终究抵不过七年之痒,他跟我离婚了,儿子也一直是跟我生活,我最近感觉不舒服,去医院检查了说是糖尿病,很严重了,我就很担心儿子以后怎么办,我想留遗嘱给儿子,请问2018遗嘱怎么写才有效

其他 2020-05-08 00:48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我国《继承法》规定,书写的遗嘱形式一般有两种,一是自书遗嘱,二是代书遗嘱。两种遗嘱有效的写法分别有如下要求: 一、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   自书遗嘱可按照下列程序订立:   (1)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这样既可以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伪造、篡改、添加遗嘱内容。   (2)遗嘱人在自己书写的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点。订立遗嘱的时间对遗嘱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如不同书面遗嘱内容相矛盾时,应以时间在后的书面遗嘱为准。同时,订立遗嘱的时间有时也可证明遗嘱内容的真伪。   (3)遗嘱人亲笔签名。   (4)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表示,有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二、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   中国《继承法》第17条第3项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注:《继承法》中认可的有效的遗嘱形式有以下五种:   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紧急情况下)。
  • 你好,写好遗嘱进行公证
  • 夫妻双方离婚可以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 属于父母亲的财产,在他们离婚时,由他们按平均分割的原则来分,其他人没有权利分。离婚分为以下两种:
    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是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的核心问题。夫妻财产的分割是指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个人财产不存在分割。在司法实践中,夫妻财产表现的形式不同,分割所适用的原则和方法也会有所不同。
  • 你好,建议你写了遗嘱去公证处公证一下
  • 把你的真实意思写下就可以。
  • 您好,遗嘱属于单方法律行为,只要不出现影响其生效的法律障碍就是有效的法律行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受人欺诈、或者胁迫等所立的遗嘱是无效的;如果该遗嘱违反强制秩序,即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违反法律原则、善良风俗等,也应认定为无效。另外,处分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的遗嘱也是无效的,但遗嘱中涉及属于自己财产的部分的效力不受影响。 不同形式的遗嘱,其特殊的法律要求也不同: 1、自书遗嘱必须要由被继承人亲笔书写,最后要由遗嘱人亲笔签名,注明年月日。 2、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可由其中一个见证人代书。代书人、见证人不能为继承人,亦不能为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必须有代写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3、录音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录音中被继承人要将其身份信息及想法明确讲出。见证可采取书面或录音的形式。经过见证的录音应封存,注明年月日,遗嘱人与见证人应在封条上签名。 4、口头遗嘱原则上只适用于遗嘱人处在危急情况下,且也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5、公证遗嘱一般由遗嘱人在两名公证员面前,亲笔书写,并签名盖章,注明年月日。也可由公证员代为记录遗嘱,并向遗嘱人宣读,遗嘱人确认后,由公证员和遗嘱人签名,注明地点和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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