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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申请劳动仲裁,整个劳动仲裁时间跨度是多久?

仲裁 2019-10-08 08:3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1、完整的劳动争议处理需要一裁二审,即劳动仲裁、区法院起诉一审、市中院上诉二审。如果全部的程序都走完的话,一般情况下一年之内可以完成,最长不会超过一年半。仲裁或一审后如果双方都不起诉或上诉,案子就终结了。
  • 劳动仲裁时间规定:【劳动争议仲裁 程序 期限】《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 ,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一、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
    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 一、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
    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 你好!1、完整的劳动争议处理需要一裁二审,即劳动仲裁、区法院起诉一审、市中院上诉二审。如果全部的程序都走完的话,一般情况下一年之内可以完成,最长不会超过一年半。仲裁或一审后如果双方都不起诉或上诉,案子就终结了。 2、如果你说的仅仅指劳动仲裁的部分,应该在受理之日起60天内出结果。当然也有些例外的情况,比如仲裁员认为案情复杂需要补充证据什么的。如果没有特殊情况,超过60天没有仲裁裁决书,你就算是履行了仲裁的前置程序,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了。
  • 你好,1、申请仲裁的时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2、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最多60天: 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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