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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是一名会计,我们公司新建一条冶炼炉设备。按税法规定,冶炼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在安装过程中,发生了1500多元的增值税进项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这次在税收检查中,专管员说:构建固定资产耗用的电费进项税不可以抵扣,只有机器设备可以抵扣。 请问:此进项税额1500多元是否可以抵扣,不可以抵扣的依据是什么?你能回答我这个问题吗? 在这里先谢谢您了!

其他 2011-09-15 23:4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因此,专管员的说法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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