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律师,因在工厂上班,在工作期间,我工作的时候出现困难,需要另一个工友的帮忙,于是,我找她帮忙,可帮忙图中,她的脚却意外受伤。我放下工作,带她去医院看病,所有的钱都由我垫付。请问,这是工伤吗,这钱不应该由我出呀?按理说,即使她因为给我帮忙出现了意外,也属于工伤呀,我们是在工作期间出现的意外,我要这么倒霉吗?对了,工厂好像给她在了100元意外险呢?想请问一下律师,所有的费用是不是都应该有厂里共担

其他 2018-10-20 06:5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徐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