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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原来的单位的福利不是很好,后来我就辞职了然后原单位也同意了,现在我找了一个新的公司,想要入职对方希望我提供一个劳动解除证明,但是我原来的单位不愿意提供,请问一下如果是这样子的话,应该怎么开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呢?谢谢。

其他 2020-05-27 12:36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不管是什么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公司都应该给员工开离职证明的。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如果公司坚持不给你开离职证明,也就是你说的解除合同的证明,你可以直接向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请仲裁,请求公司给你开具离职证明。
  • 你好,用人单位必须向你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如果不给出具,按《劳动合同法》第89条规定办。解除劳动合同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要求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规定加付补偿金。你有没有经济补偿,看一下《劳动合同法》第38、46条就行。如果你认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网上搜索这些内容都能找到全文的。找相关社区领导1、根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给劳动者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2、劳动者持该证明与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不依法出具相关手续及不按时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仲裁。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条件
    (1)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用人单位;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内的,要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②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③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要求单位开具证明。祝您早日解决
  • 你好,不管是什么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公司都应该给员工开离职证明的。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如果公司坚持不给你开离职证明,也就是你说的解除合同的证明,你可以直接向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请仲裁,请求公司给你开具离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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