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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报告申请一个月了又不准离职咋办

其他 2019-03-15 22: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辞职的流程是: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 ,工作服 ,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 ,出差报销 ),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关于与XX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 ,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 员工有自己的辞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如果有特殊情况,如在试用期内的,或者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劳动者还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法律条文中员工都只是通知即可辞职,根本就不需要公司同意,所以该公司“任何个人提出的辞职申请一概不准”的规定根本是与法律相违背的。退一万步说,这个规定也是不成文的规定,他不象企业规章制度等是通过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并经过公示的成文,对员工具有约束力。不成文的规定,员工很难遵守,一旦出了问题,企业也很难举证去要求员工这样做。因此,不成文的规定不足为据。
    关于违约,那做法也不合理。通常来说,员工单方面辞职确实属于违约,但是劳动法没有给予企业普遍的违约请求赔偿权。在不少省市,连违约金的设置都有很大的限制。除了违约金外,企业只有在一种情况下可以向员工请求赔偿,即员工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而是立即离职,造成公司可以证明的损失了,此时公司可以向员工要求赔偿公司的损失。
  • 辞职属于员工的合法权利(无论工作时间长短,是否到期),公司没有强迫劳动的权力,建议向劳动检查大队反映,或者向劳动争议委员会是申请仲裁。但请注意如果你自己在合同期主动辞职,你将没有劳动补偿金,还必须返还公司对你所花费的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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