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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于一年前进入一家服装公司上班,但是工作一年了,也转正了,也没见公司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购买社会保险,我就有点担心,在这么公司什么福利都没有,请问劳动法无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我的工作是合法的么?

其他 2018-11-01 20:0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依旧是合法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您好,根据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要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如果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话,那么用人单位需要从劳动者工作的第二个月起,每一个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另外:用人单位屡教不改仍然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可能会面临罚金或者是相关的行政责任等等。
  • 你与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受法律保护。对于未签劳动合同一事,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双倍工资的差额部分,对于社保一事,可以要求单位予以补缴。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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