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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朋友,他在他们公司里去上班三年了,现在他已经和公司没有关系了,公司给他开了一个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但是被她不小心弄丢了,她想要咨询一下律师,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丢失怎么办,公司还可以补开证明么?谢谢

其他 2019-12-09 09:26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您好,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失的情况下首先,劳动者可对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补写一份,再次,就是也可去去当地劳动局劳动关系可调取,但一般也会推到原单位补办。不过一般用人单位都有存档的,双方协商沟通,一般情况下是可以开具的。
  • 您好!如果丢失了的话,最好和原单位联系,让原单位补办一张,如果单位不愿意补办,可与其协商是否能把原件拿来复印一张,然后请单位加盖上单位公章及盖上“此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异,在复印无效”印章。如果单位还是不同意,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与单位沟通一下,可以补开的。
  • 可以向原单位提出申请
  •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既可以由单方依法解除,也可以双方协商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出现国家法律、法规或合同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时,不需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合同效力可以自然或单方提前终止;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因某种原因,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互相协商,在彼此达成一致的基础上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被解除劳动合同后失业,如果要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需要提供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否则劳动保障部门是不予办理的。因此,劳动者离职时要索要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
  •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至少一式三份,一联存根留用人单位保存,一份交劳动者保存,一份放劳动者档案。应该公司和劳动者签字盖章!如果原件不够,可以请收取原件的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鲜章,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原件存何处的字样。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的用途主要有2个:1、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能够使新单位规避法律风险,同时也为办理相应手续提供了依据,这个你可以要求之前单位提供的,没有问题的。2、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您好,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失的情况下首先,劳动者可对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补写一份,再次,就是也可去去当地劳动局劳动关系可调取,但一般也会推到原单位补办。不过一般用人单位都有存档的,双方协商沟通,一般情况下是可以开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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