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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的妹妹在一次上班途中不小心发生了交通事故,她开着电车在通过人行道时被对方闯红灯给撞到了,请问这种在上班期间受伤,交通意外工伤赔付是怎么样的?我国2018年的法律有没有相关的规定?麻烦律师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其他 2018-11-02 15:43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关于交通意外工伤赔付是怎么样的的问题: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 (4)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 交警责任认定,,如果不是主要责任,可以报工伤,,工伤赔偿
  • 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等。
  • 上班途中的非自己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属于工伤,赔偿数额根据鉴定结果计算的,可以申请工伤鉴定。
  • 非主要责任属于工伤。
  • 如果她不是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方,可以要求单位申报工伤,同时要求肇事方赔偿。
  • 属于工伤,按照工伤待遇。具体赔偿金额要看受伤的程度
  • 上下班途中能够确定为工伤的就一种,就是看该事端是否是该员工自己的首要职责,假如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端职责确定书确定该事端不是该员工自己的首要职责(该员工自己负非必须职责或平等职责),则能够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自己首要职责的交通事端或许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端损伤的”之规定,确定该员工的受伤为因工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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