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大爷一个人无儿女,办理五保户三年了,最近想把房产给我,请问我能继承吗?谢谢

其他 2018-11-17 06:1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办理法定继承权公证,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公证处管辖。公证员应要求申请人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4、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应包括被继承人生前的全部婚姻状况;共生育几个子女(写明姓名、出生日期、职业),有无收养、继子女、非婚生子女;被继承人的父母状况,如已去世,应注明死亡时间;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配偶的婚姻状况等;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在公证员面前亲自签署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或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6、继承人中有失踪多年下落不明的,应提交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7、依法可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其他公民,应提交其对死者尽了主要抚养、赡养义务的证明;  8、在代位继承中,代位继承人应提交确认此种关系的证明;  9、在转继承中,转继承人应提交确认此种关系的证明;  10、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应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11、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 1、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如父母健在,其房地产子女就不能继承。父母意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

    2、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我国继承法确定的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像这样的财产必须分割以后属于死者个人所有的部分才是遗产。一切非法所得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

  • 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法律依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第一条和第二条
  • 可以通过赠与方式,拟定赠与协议,办理过户。
  • 可以通过赠与方式,拟定赠与协议,办理过户。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沈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