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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的公司是小型创业公司,公司的发展方向挺好的,也有一定的营业收入,但是并不多。最近,有一家大型企业过来和公司老板商谈了企业收购的事情。老板也告诉了我,想问下,企业收购的流程是怎样的?内部员工要如何处理?

其他 2018-11-04 20: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公司被收购,原来的劳动合同应该继续履行,如果不履行,公司就得支付给该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不继续履行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支付,每满一年算一个月,不满6个月的算半个月,计算基数为按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 你好,关于企业收购包括些什么内容的事情: 企业收购即企业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手段取得东道国某一企业的部分或全部所有权的投资行为。购买者一般可通过现金或股票完成收购,取得被收购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国际企业收购的结果是跨国性的参股、接管或兼并。元员工可以继续工作。
  • 双方协商签订协议即可
  • 内部员工的去留,由小型公司和收购方通过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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