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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在市中心租的一商铺,投资了五十多万,今年七月份法院来人说我这要拍卖了,十月份拍卖结束,新买主来赶我走,说我的合同无效是在抵押后签的,请问我该怎么办?新买主什么时候有权收回

其他 2018-11-15 08:5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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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6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已承担。
  • 是抵押给新主吗?如果不是,可以提意见
  • 买卖不破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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