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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前约定儿子赡养老人,老人自己给了10万生活费。2015年儿子去世,4个女儿要求儿媳和孙子赡养,或者将当年用10万元买的房,房是儿子儿媳婚后财产,现在市值80万的房拿出来分。请问儿媳和孙子有义务赡养或将房子分给女儿们吗

其他 2018-11-16 12:4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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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你们双方财产的具体信息来确定,一般情况下以下这些财产是个人财产: 1、一方婚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财产是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得到的,而且遗嘱或者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双方中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而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婚后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 2、婚后一方或者双方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法律明确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般而言,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平均分割,但你们也可以订立财产协议,对财产归属和分割进行约定,后期要分割财产时会按照你们的协议处理。
  • 老人有分割儿子遗产的权利;老人赡养由其在世子女负责;
  • 如果之前有书面的约定,可以要求儿媳赡养。但是要求买房子是没有理由的。子女尚有人在,要求孙在承担赡养义务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 你好,属于儿子的财产,老人有继承权。
  • 4个人女儿应该赡养老人,老人可以要求继承其儿子的遗产。
  • 如果之前有书面的约定,可以要求儿媳赡养。但是要求买房子是没有理由的。子女尚有人在,要求孙在承担赡养义务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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