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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一下:劳动者在出差期间,自己回去公司提出辞职,如果造成该公司与出差所在的公司之间的纠纷和损失(非物质和产品的损坏,也没有泄露双方机密),劳动者是否需要作出赔偿?或者说还要看其他什么因素决定?如果公司曾经延迟几天发工资(目前是已经发放了),是否还能算拖欠工资?老板说劳动者“害了项目,你等着”(聊天软件上,有保存截图证据)是否属于恐吓?

其他 2018-11-12 17:0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自己辞职,是需要提前向公司提出的,如果有证据证明未能提前提出辞职而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是可以要求赔偿的,公司延迟几天发工资严格上说属于拖欠工资,但是既然已经补发了,就不能再追究了,老板仅仅一句话而已,没有达到恐吓的严重性,不能认定为恐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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