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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公司一共签了三次劳动合同,第三次时,自己没注意看合同,公司直接打印了带有期限的劳动合同。我是2013年6月1日入职的。现公司要提前终止合同,只愿赔偿6个月的。我提出要求2N是否合理。第三次合同公司未与我协商一致,直接让签的固定期限,这种合同是否有效

其他 2018-11-24 00:1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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