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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在一家服装厂当司机,有时候老板让我去线厂拿线,拿线后要在线厂老板开的出库单上签字当时也没当回事就签了字,而我早在几年前已经在那家服装厂辞职了,那家服装厂也早已倒闭,现在线厂老板根据我在出库单签的字来起诉我让我付当年拿线的钱,这几天我也查了下当时工作的那家工厂根本就没有在工商部门注册过,只是私下开的一个工厂,而工厂老板当时也没和线厂签署采购合同,而我签字的单子上写的那家服装厂的名字也是错的,工厂名字叫乙聖而线厂老板写的是乙盛,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是要赔偿线钱吗

其他 2018-11-29 11:4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向法院申请追加该厂老板为共同被告,你积极举证证明你是该厂的司机,签字的行为属于给厂里履行职务的行为。
  • 这种情况下,建议是追加厂子作为第三人,一并处理,收集证据证明你仅是代替老板拿线,但是败诉的风险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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