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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还有一周结束,突然被口头告知不符合录用条件不予转正,理由是“成长动力不足,缺乏死磕精神”。试用期内并无违规和过失。次日收到解聘邮件要求第二天去公司办理离职相关手续。请问这样的情况是否属于企业单方面无故辞退,是否适合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经理赔偿?

仲裁 2018-12-04 13:3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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