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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位老师用自己的钱购买的电子版学习材料给学生使用,学生只付打印费。老师也只给所在学校报销打印费。学校与老师之间没有任何合同或协定。请问1)这些电子版学习资料的主权是谁的?(老师在不违背资料创作者版权情况下进行的活动)2)若是老师的,那么学校是否有所谓“使用权”,这些资料是否属于该学校”教学机密“,并在老师就职于该所学校时要求老师不得将电子版材料用于额外招生或辅导或在线上做讲解?简言之,老师可否在非上班时间用自己购买的电子材料进行学校以外的个人盈利?3)当这位老师不再受雇于该所学校时,学校是否有权要求在多长时间内该位老师不得将老师自己购买的电子版材料用于其他用途?非常感谢!

其他 2018-12-01 11:1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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