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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租房合同签了,房子不想租了,交了五百定金,想问问怎么解除合同,不影响信用

其他 2018-12-10 10:2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协商处理
  •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一般来说,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方法有三种:
    1.约定解除
    合同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继续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法定解除
    当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   怎样单方解除租房合同,    1、《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此条规定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达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  3、《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  4、《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  5、《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  
  •   可以解除租房合同吗,  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中,除当事人约定外,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在以下情形下享有合同解除权:  (一)承租人的解除权  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出租人的解除权  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  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  (三)双方均有的解除权  不定期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租房合同无效该怎么办  一般出现以下几种情况租房合同是无效的:  (1)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2)违章建筑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3)被确定为拆迁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租房合同无效该怎么办:  1、过错方应当赔偿损失:如果造成租房合同无效的过错方,还应当赔偿对方所造成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即所对应的经济赔偿。  2、合同无效装修纠纷的处理:若是房客或房东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在无效合同执行期间,即房客经房东同意对房屋装饰装修,而在租房合同无效时,房东同意利用这些房屋装饰的,可折价归房东所有;若是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房客拆除,值得注意的是,在拆除过程当中应注意将房屋恢复原状。但是房客未经房东同意装饰装修,由房客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房客与房东在执行无效合同期间的争议,若是双方协调不成,可以直接通过法律渠道去解决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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