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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一女职工,在公司工作己有十年零二个月,与公司签定的劳动合同还有一年零十个月到期,公司在去年为一名五十五周岁职工办理了退休手续,在今年又与足了多名超过五十周岁女职工签定了三年用工合同,现公司以起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为由终止劳动合同,拒不赔偿,请问公司的做法合法吗?可以提出赔偿吗?如何赔?

其他 2018-12-06 16:1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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