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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爸因别人的操作失误,造成两根手指骨折,目前在医院,单位也缴纳了治疗费用,现在医院要求出院,出院后要三个月后才取钢针,那么出院后的这三个月都不能工作,单位是否要给我爸因工伤造成不能工作的原因在不能工作的三个月里给予一定的补助?

其他 2018-12-13 14:0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工伤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照发,应是不受影响的。单位不配合执行的,你方可以及时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主张工伤赔付。详细参考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你好,可以主张误工费,单位与个人都有责任,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 您好,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规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治疗终结后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 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交通食宿费、伤残工伤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赔偿金额须根据伤残等级、本人工资及当地平均工资而定。如协商索赔无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赔
  • 你爸爸伤的怎么样?有没有骨折?
    【追问】两根手指就是骨折,目前打的钢针,打在手指外边,用纱布包扎着在。
  • 这个应该是工伤,建议按程序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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