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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星期六晚上骑摩托车被汽车撞了,他全责,我就是当时屁股疼,然后她带我去医院,医院检查设备坏了,医生说你等明天看看,然后我就回去了,加了对方微信,昨天我去医院拍片发信息给他,他到现在一直不会,还把他微信里面的东西删了,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其他 2018-12-26 20:5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建议报警处理,这种人没有责任心主观上明显有逃避责任的想法。
  • 你可以请求交警部门协调处理医疗费用
  • 你好,由交警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为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撞伤后的医院治疗护理费用,肇事车辆应该为伤者支付。如果车辆具有保险,肇事者可以走保险,分担肇事者的经济压力。伤者务工费.伤者作为社会的自然人,由于受伤无法正常的工作,肇事者应该对伤者补偿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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