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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百年,房屋继承是所有的子女吗?

其他 2020-01-03 11: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般都是的。
  • 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 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 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 父母一方过世或者全部过世才能谈得上继承遗产。继承份额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分,父母的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方式是:房产是不动产,不可拆分,你们协商后,一人拿房子并且过户,其他人按房产市价均分现 金, 现金由拿房子的人给付。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继承法规定,死者死亡无遗嘱,按照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妈,三方平分继承死者名下那一半房产,需要你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公证处,办理选取你一人继承,其他人签署放弃协议,得到公证书,到房管,办理你继承一半产权,在由你母亲把她那一半,买卖或是赠与过户给你,这样,你就拥有全部产权。
  •   涉外房屋继承,是指有的房屋继承,要涉及到外国人,或者涉及遗产在国外,这种具有涉外因素的房屋继承,叫涉外房屋继承。涉外继承一般有下列情况:  (1)被继承人是外国人;  (2)继承人是外国人,或者继承人中有外国人;  (3)继承人和被继承人都是中国公民,但被继承人在中国死亡时,有遗产留在国外;  (4)继承关系中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国外,如被继承人侨居国外,死亡时在中国境内有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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