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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8年3月份进厂的,直今2018年12月了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买社保。现在要强制解雇我。厂方会承担什么责任?

其他 2018-12-14 12:28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可以到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也可以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没有签订合同的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赔付,结合解除合同原因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也可以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和补缴社保。欢迎联系我们进一步咨询,帮您及时有效维权。
  • 可以要求单位从入职第二个月开始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并且补交社保。
  • 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等。支付加班工资属于劳动纠纷,应该尽快去提出劳动仲裁,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可以随时离职。
    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任何工资。搜集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任何一个。当然单位给你交的保险是最好的证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 1、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你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单位发的上岗证、同事的证明、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识别卡、员工手册等等之类的东西,都可以证明你是公司员工 2、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你支付赔偿金。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你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你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你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这个伤情很严重建议找公司要经济赔偿
  • 厂方依法要承担赔偿责任,不给赔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从2018年4月份开始支付双倍工资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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